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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行工作的几点见解
作者:吕虎堂  发布时间:2013-12-03 18:16:05 打印 字号: | |
  执行法官在很多人心中是严肃的,我们的工作亦是法院系统中最繁杂的,同时也是最危险的,可是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追回申请人应得的利益,我们不仅要四处奔波,还需要足够的智慧、耐心、胆识和胆量。其实我们都是些平凡的人,都是在工作中做应该做的事情。基层法院的执行法官负责的案子,既不是大案,亦不是什么要案,但是每宗小案也同样要花费很多的心血、花费很多的心思。下面就执行工作谈谈个人看法:

  一、树立能动的执行理念

  能动执行是积极主动开展执行工作,要解决执行难。当今现实严峻地要求我们必须能动地开展工作,全方位满足群众的要求,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关注申请人,了解申请人的要求,通过执行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每当接到一个执行案件,主动与被动将产生的效果是大不一样的。

  二、消除单打作战的个案思想

  互相协作、共同配合是我们执行工作的灵魂。执行工作中必须克服单打作战的消极思想,防止执行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积极主动的改善执行工作形象,这就要求必须尽快调整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必须调查研究,增强执行的前瞻性,必须全盘考虑,增强执行协作的联动性,必须提高能力,增强执行的实效性,同时,还要增强执行的规范性。

  三、消除申请人的合理怀疑

  要消除申请人的合理怀疑,首先要考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执行人可以带领当事人深入被执行人家中、所在单位,参与执行,让申请人知晓被执行人的生产、生活状况,理解执行工作的酸甜苦辣,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作好准备,有意拒决履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让被执行人理解和掌握申请人的现状,促使被执行人认识到抗拒执行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尽量达成协议并履行判决。对于暂时没有履行能力的当事人,以暂缓、分期为主导思想达成和解执行协议,不能轻易终结案件的执行,损害申请人的利益,也不能一棒子打死,影响被执行人的生活,要使执行达到共赢的法律效果。

  四、将媒体参与与代表参与相结合

  在执行疑难案件时,充分地利用信息电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执行案件的氛围,通过勤汇报、勤沟通、勤反馈、勤跑腿、勤动脑积极争取政协、人大的支持。我院在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兴县分行申请执行让史云云腾房一案时,邀请电视台、政协、人大代表到场,目睹整个执行现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善体法意,顺遂民意,和当事人打成一片

  执行案件尽可能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调动一切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法院的判决主要是以依据说话,有些矛盾不会因一份判决就万事大吉。恰恰相反,判决所带出的过激矛盾,只能由执行来缓和,这时就要求把工作做到当事人的心坎上,把法理讲透彻,让当事人体会到法院真正是为他们着想,也就能达到心平了、理明了、气顺了,心里的疙瘩解开了,最后达到案结事了。

  在许多人的眼中,执行法官就是强制措施的实施者,其实强硬并不是执行法官的唯一面孔,我们应该把执行当作一门艺术,精雕细刻抹去当事人心中的憎恨、猜疑、自私、怯懦,还原人们心灵深处的本性美,只要精心布置,采取措施得力,每一起案件都能办成心服口服的铁案、精心案。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郭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