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中午12时许,我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开车经过313省道晋绥中学路段时,遇到一辆半挂车和三轮车相撞的交通的事故,三轮车车主伤势严重,伤者家人则四处求助,果断停车,第一时间组织抢救受害者。
事发当日,刑事审判庭法官开完庭,乘坐法院警车从高家村往兴县县城方向行驶,途经晋绥中学路段时,看到拉煤的大车都停在了路边,往前走了走,发现前方有很多人围在一起,当车靠近人群时候,发现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一辆半挂车和一辆三轮车发生了碰撞,三轮车的车头部分被撞凹进去了,地上躺着的人不省人事,头部还在不断地流血。
见此情景,四名法官马上停车实施救人,并拨打110报了警。马建平庭长和宋利军庭长走到伤者前面仔细查看了伤者的情况,发现伤者已经昏迷,头皮被撞破,鲜血直流,整个头部、脸和部分衣服被染红了,必须马上抢救,否则会因为流血过多而导致生命危险。眼看伤者危在旦夕,马庭长和宋庭长果断决定送医院,随即和伤者家属一起把伤者抱上警车,闪着警灯向兴县人民医院疾驰而去。剩下另外两名法官留下保护事故现场,维持秩序,等待办案民警的到来。
到达兴县人民医院后,宋庭长和马庭长协助医生把伤者送到抢救室进行抢救,随后交警也到达了医院,他们把整个过程跟医生和交警叙述清楚。伤者家属连声称谢,“你们是好人,我谢谢你们”,看到伤者得到治疗,两位法官才放心的离开,此时已是中午两点多钟。
我们的法官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己任,同时在危难时刻,伸出友爱之手,彰显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风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