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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人民法院普法行动进银行
作者:高磊  发布时间:2016-09-12 10:25:4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阳光司法,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帮助金融机构有效预防经营风险,2016年9月10日兴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王乃平、执行局负责人贺玉平深入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展法律服务宣传。

  宣传会上,王乃平副院长就当前我县经济形势及近几年来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的总体趋势及特征做了详细的介绍,并就银行系统与法院各自工作职责及之间的关系做了阐述。

  执行局负责人贺玉平通过对近三年来银行金融纠纷案件具体分析和办案实践及执行中的经验,围绕金融机构在经营活动、与客户业务往来中需注意的法律问题,详细讲解了《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就贷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抵押物等方面的审查程序,纠纷发生后的举证责任分配、证据材料收集、诉讼风险,借款人违约后可采取的依法催收、中断诉讼时效、补救诉讼时效、依法行使撤销权等常见的救济措施以及诉讼、仲裁、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强制执行等有效法律手段等进行了释明,并就银行如何配合法院依法查询、冻结、划拨进行了细致讲解。

  贺玉平局长特别告诫,金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遵守职业规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减少合同可能存在的漏洞,降低信贷风险。

  参会的信用社员工对这次培训给予高度评价,纷纷表示这次法治教育培训强化了职业规范,让他们受益匪浅,以后工作中会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工作不出纰漏。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