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县法院开展的为期4天的综合能力培训圆满结束。此次培训,是兴县法院依据省高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高法[2016]87号)安排部署,经党组研究决定,特委托清华大学法学院代为举办的,旨在全面提升法院干警的综合素质,加强法院同其他部门之间的业务往来。我院干警40余人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检干警数人一同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前我院派专人进行了系统、详尽的调研,培训地点、课程内容的选择上都一一经过党组认真讨论研究,包括学员的食宿交通等各方面都做了充足的准备工作。特别是课程设置方面,有幸邀请到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张民楷、副教授、博导汪洋等人就刑法犯罪构成分析、2017年10月1日即将开始施行的《民法总则》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也特别邀请到中共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防大学的数位教授讲解了国际形势、我国转型期治安与维稳、一带一路等国家大政方针。此外,各位教授的讲解各具风格,内容自成体系,给学员留下了深刻印象。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涉猎广泛,既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学员更新了法律知识,提升了业务素质,又拓宽了干警知识面,干警思维能力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提高,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