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雅婷一行到兴县人民法院督导环境资源审判专项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志军,党组成员韩晓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剑光以及立案、刑事、民事以及技术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刘雅婷传达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案件确认的通知》文件精神,指出第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不断增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兴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第二是要准确识别环资类案件,包括案由的识别、标的物的识别等;第三是要提高环资平台的运用能力,确保操作准确、数据精准。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雷园园法官对数字法院系统环资平台具体应用操作进行了指导,讲解了如何在立案、审理、统计各阶段运用环资平台模块,并且耐心回答了法官和书记员们提出的问题。
陈志军表示将进一步组织干警深入学习相关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加强对环资案件的识别、统计以及对环资平台的应用,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院实际的环资审判专职团队或庭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兴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