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金融合法债权,提升执行合同质效,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我院采取司法业务下沉金融机构的形式,积极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
8月10日下午,我院与兴县农商银行召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专题座谈会,兴县农商银行董事长李林军主持会议,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军、党组成员韩晓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剑光出席会议,我院和兴县农商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首先由刘文华副行长代表兴县农商银行对案件办理中的诉前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不及时、被告寻找难、法院传票送达难、诉讼退费慢和执行案件中的疑难情况一一进行了反馈,并就具体问题提出了承办建议。
我院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专业的答复。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立案调解、传票送达、证据原件退还等问题现场给出了处理措施。针对兴县农商银行在运营中遇到的特殊案件等法律棘手问题,我院参会人员与该单位专职律师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部分共识。
李林军董事长表示,借助今天这个座谈会,我行平时诉讼中遇到的大部分棘手问题都得到了妥善的解决,为我行今后诉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必将对我行的清收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法院给出的法律意见更是给我行今后清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以后我行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深入推进债款清收工作,有效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更好地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薛军副院长指出,涉农商行金融借款纠纷类案件具有事实复杂、刑民交叉案件多、案件的形成与当时特定的社会环境有关等特征,给我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我院将进一步履行好审判、执行职能,调动一切司法资源,妥善审理涉农商银行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公正审判,加大执行力度,保障兴县农商银行合法债权。同时,建议兴县农商银行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力度,理顺刑民交叉案件办理流程,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
会议一致认为,双方应建立定期共议机制,加强双方工作的交流对接。针对兴县农商银行提交的金融类案件笔数多、金额大的情况,法院将通过专委会、审委会等审判组织对类案进行专题研判,加强诉讼指导。逐步探索适用支付令、速裁、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手段加快案件审理,加强双方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实现该类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