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办理好案件的同时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给出了很好的答案。
今年以来,兴县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发扬“枫桥经验”,加大诉讼源头治理力度,用多元解纷手段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通过“司法确认”解决的案件数量已达50余件。
华润联盛关家崖煤矿矿工贾某某的工伤赔偿纠纷,经该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于8月1日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8月4日双方当事人向我院共同申请司法确认,我院承办法官高双利经审查后,于8月19日出具了司法确认决定书,对该份调解书的合法性予以确认,至此,该案件得到了快速妥善的解决,涉案劳动者的权益也得到了有效的维护。
该公司职工白某某退休后面临的经济补偿问题,经该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也达成了调解协议,近日也得到了我院的司法确认。
上述两个案件的快速解决充分说明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的独特优势。在短短二十天的时间内解决了两个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复杂纠纷案件,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省了我院的审判资源,而且达到了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我院将和县司法局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在规模以上驻地企业都建立“人民调解+法官工作站”机构,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独特优势为驻地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此外,我院的诉前调解中心运行成效显著,许多涉金融借贷案件、民间借贷案件等都在诉前中心得到了化解,同时都进行了司法确认。
诉源治理、诉调对接是一项系统的法治工作,我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该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