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人民法院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以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党组工作要求上来,多次专题研究谋部署,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强化监督检查
3月21日下午,我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陈志军带队对各部门进行检查,重点查摆人员是否在岗、着装是否规范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干警整改,确保小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
再动员再部署
3月22日下午,兴县人民法院召开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再动员再部署大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陈志军主持,全院干警参加。
会议上,陈志军结合我院实际和我院实施方案,对整治内容及整治重点进行解读和强调,进一步强化干警思想引导,充分认识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意义,自觉规范司法行为。
党组书记、院长高秀忠作总结讲话,对全院干警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组织干警进一步学习实施方案,准确掌握此次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全面改进司法作风,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是要狠抓整改落实。要严格按照方案各个阶段的任务要求,全面排查庭审规范、诉讼服务、文书制作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及时销号整改。要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统一,用制度补短板、堵漏洞、固根本,实现司法作风建设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要强化责任落实。院党组要承担起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扛稳、抓牢、做实,着力抓好“三项任务”,扎实推进“三个环节”,实现问题清仓见底。领导小组及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协调调度、督促落实,着力推进各项整治任务如期完成,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对整治不力的要从严问责、绝不姑息。
四是要确保取得实效。从审判“前沿”、诉服“窗口”的“小切口”入手,解决同司法为民宗旨、服务群众理念和新时代良好精神风貌格格不入的“大问题”,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以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法院形象回应群众司法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