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不断提高未成年权益保护、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和谐校园。12月27日,我院党组成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陈志军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兴县友兰中学开展“扬法治之帆,护青春之航”法律宣讲活动,护航未成年健康成长。
宣讲活动主要围绕学生欺凌防范知识、性侵害防范知识以及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知识等内容开展。
陈志军通过办理的涉未成年犯罪及侵害未成年犯罪等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结合学生涉世未深的心理特征以及犯罪分子的作案特点,通过生动形象的PPT现场授课、互动问答的方式,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的定义、行为方式、处罚标准及防范手段,教育和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此次宣讲活动在孩子们心中播撒“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种子,有效提升了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下一步,兴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更丰富、生动、多样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校联动,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成长环境。